為進(jìn)一步貫徹落實(shí)《人民陪審員法》《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關(guān)于印發(fā) <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>的通知》(司發(fā)〔2018〕6號(hào))和《省司法廳 省法院 省公安廳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貴州省2023年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方案>》(黔司通〔2023〕23號(hào)),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廣泛性和公平性,現(xiàn)就2023年度盤州市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(xiàng)公告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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